“互联网+”给房地产插上翅膀还是尾巴?
日期:2015-07-03 16:57
房资金购买,并由第三方房产托管公司代为持有并管理众筹项目购买的房产,根据众筹参与者共同决定处置房产,负责寻找有意向单独购买该房产的优质客户。房子转手出售之后,所得款项按众筹参与者投入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收益作为投资收益。该类产品是建立在看涨房价的预期之上,可以视为线上炒房团,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风险较大。
  
  三、众筹平台+开发商+购房者:营销为主。在前一种类型中,房子需要等待买家出现,筹资人才能获益,由于时间不确定,机会成本较高。因此,一些众筹平台将筹资人限定为有购房意愿的人。如在
8/11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1/27 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