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国土资源局千方百计保障安居工程用地

        发布时间:201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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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有效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等群体的住房困难、加快实现“住有所居”,我局立足部门职能,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千方百计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保障工作。

     一是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管理。依据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编制并公布了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供地计划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国家与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所需的供地量,对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实行用地计划指标单列,落实土地供应。2011年,全市住房用地供地计划641 公顷,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45公顷(其中廉租房用地4.5公顷,经济适用房用地12.8公顷,各类棚户区改造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27.7公顷),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420公顷。

     二是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审批速度。全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开辟“绿色通道”,提前介入指导,及时组织申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农转用征收和供地节奏。凡符合规划、项目落实、各项手续齐全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涉及农用地转用征收的,实行专人专责跟踪办理,在受理后16日内完成农转用征收的审查工作;涉及供地的,已经办理转用征收的在受理后16日内完成供地审查。 

      三是实施多种供地方式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采取划拨、出让等多种方式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供应。对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以及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地;采取政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企业投资建设等方式,鼓励社会资金建设公共租赁房;对于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则以招拍挂的方式供应。

     四是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监管。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用地政策,进一步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对用地单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帮助解决。对区(市)国土资源部门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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