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1-05
4日,记者从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滕州市2012年度经济适用房申购工作将于11月5日启动,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在11月5日至11月19日期间,到滕州市住房保障综合服务大厅(善国南路80号)申请。
记者了解到,本年度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共773套,其中金泰家园一期554套、金城花园三期194套。本次经济适用住房销售采取申请、审核和公示办法以及电脑摇号公开销售的方式。申购时间从11月5日起至11月19日止。在此期间的周一至周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00,申购人可持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到市住房保障综合服务大厅办理申购手续。
滕州市住建局的工作人员提醒,申购人如果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住房和财产情况,或伪造相关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申购资格,同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头条链接 滕州经适房的申购条件
(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由申购家庭的户主或申购家庭推举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购人提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1、申购人家庭具有滕州市非农业城市户口且实际居住5年以上。夫妻双方户籍中一方为农业户口的,可由城市户口一方提出购房申请;2、申购人家庭年收入不高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即40386元;3、申购人家庭无自有产权住房;4、申购人家庭未购买过公有住房、集资合作构建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5、市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二)符合以上条件,离异三年以上或丧偶家庭,可以作为家庭单元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三)符合以上条件的我市重点优抚抚恤对象和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凭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证书,经审核、公示,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可直接取得购房资格并优先摇号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