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发布时间:2013-02-21   作者:枣庄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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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本报讯 (记者赖伟行、何颖思)新年过后,关于楼市调控加码的传言不绝于耳,从公积金贷款收紧到二套房贷首付

本报讯 (记者赖伟行、何颖思)新年过后,关于楼市调控加码的传言不绝于耳,从公积金贷款收紧到二套房贷首付、利率双双提高,这些政策均没有真正出现。不过,昨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是传达出了调控加码的新信息。

焦点一:完善限购措施被列为调控首位

昨日的会议把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列作首位,要求已经实行限购的城市按照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目前,各实施限购的城市限购标准并不一致,有的城市要求非户籍人员通过补缴五年在当地的纳税证明或者社保证明,才可以购买一套住房,但是部分城市则只需要补缴一年就可以获得购房资格。

“限购始终是目前调控最为有力的措施。不过之前不少城市出现了开具假社保或者假纳税证明的情况,令限购政策打了折扣。”广东省房协理事赵卓文昨日告诉记者,按照昨日会议的最新精神,各地对购房者资格的审核相信未来将更为严格,补缴社保和纳税证明的年限也将会统一,并且有可能会相对延长。

赵卓文认为,2013年楼价上涨的预期越来越强烈,政府调控的力度确实将进一步加码。 (下转A4版)

(紧接A1版)只要货币发行量继续维持高位,城市居民购房的欲望就不会终止。购房能力暂时被关在笼子里,但一旦释放,将极具冲击力。2011年~2012年被压制的购房需求,在2013年这个春天,有全面爆发的可能性。政府新的调控手段的出台,确实难以避免。在调控的手段上,他认为“限购”加上“限价”和“限售”,基本上将构成政府2013年调控的主要方面,政策调控的重点依然在抑制投资需求。广东省内目前已有广州、深圳、佛山等城市实施了限购,对于珠海、惠州等城市,如果今年内房价上涨过快,也有可能纳入限购范围。

焦点二:肯定会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范围

昨日接受本报采访的财税专家认为,今年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肯定要在谨慎基础上扩大。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张鹏指出,肯定会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范围,但具体征税的税基、税率、征税对象、方法都会跟上海、重庆试点有明显的区别。思路是从财产税角度上建立和完善房产税制度。“房产税改革原来是行业调节税,征税是为了调节和规范行业。但现在是财产税方向,使其成为将来地方税主体税种之一。”

张鹏认为,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以财产为征收基础,因此拥有多套住房的购房者很可能成为征税对象,“第一、第二套一定程度上都具有居住属性,但我认为第三套以上财产属性非常鲜明。”

财政专家认为,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方向是降税率、减税种,但具体减并哪些税种还需要研究。

上海、重庆之后,还有哪些城市会成为试点城市?张鹏认为,哪个地方房地产形势偏严峻,房价涨幅比较大,就很可能会成为试点。

今年1月底曾传出“京版房产税”已经上报到国务院相关部门,人均免税面积24平方米(室内面积)。但很快北京地税及北京财政两部门均否认,指“尚未接到上级部门有关工作部署的通知”。

当时就有财政专家向本报记者指出,虽然流传的京版房产税“肯定不可能”,但房产税改革一定会进行,只是方向和力度有所区别。

广州市房管局:继续严格执行限购政策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就表示,将按照中央的要求严格执行包括限购在内的调控政策,同时广州今年将编制全市的住房建设规划,也将加快推进制订《广州市商品房交易监管管理办法》,及时查处各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规范酒店业和新兴产业园区等新型商品房项目的销售,督促开发商与中介机构严格执行限购政策。

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透露,近期该局就发现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存在不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骗取购房资格、无预售证收取“诚意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为此,该局已经在春节前展开了市场检查,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和整顿。

  (广州日报 赖伟行 何颖思)

【责任编辑:枣庄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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